關於股利

如果持股的投資人的賺錢能力或其他收入來源超過日常生活所需,則公司不派發股利,把資金拿去再投資,追求未來更高的成長,不是比較好嗎?股利往往適用相當高的所得稅率,但盈餘轉投資則不須課稅。

現在機構投資人在每天的股票交易活動上的主宰力量愈來愈大,退休基金領得的股利不必繳納所得稅,因此許多機構投資人訂定政策:除非派發一些股利,否則不投資若干公司。因此,為了吸引和留住這些買主,許多前景非常明亮的公司也開始發放一些股利。在此同時,一些準成長型的公司卻大幅降低股利的派發金額。今天,要能區分出那些公司擁有擅長於投資運用保留盈餘的能力是比以前更加地重要了。

我相信,關於股利這個問題,能夠說的話是:凡是不需要這筆收入的投資人應該把股利的重要性大幅降低。

(摘自Common Stocks and Uncommon Profits, By Philip A. Fisher, 1958)

編者註:此處「股利」指現金股利